1、有違法強拆的行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3、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征收的相關法律法規,征收房屋是需要依據補償方案給被征收人相應補償的,強拆要符合相應的程序規定。
一、侵占土地如何要求賠償
受害人的土地被侵占后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責任人進行賠償,賠償的數額為受害人的實際損失或者責任人的獲利數額?!睹穹ǖ洹芬幎?,對非法批準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什么情況下能做強拆
房屋可以強拆的情況是:已對被征收人給予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房的;被征收方已簽訂征收補償協議但未按協議期限履行交房義務的;法定期限內不簽訂征收補償協議同時不申請行政復議以及行政訴訟的;屬于逾期不改正的違章建筑和超期臨時建筑的。
三、暴力拆遷有哪些有效的解決辦法
遇到暴力拆遷有效的解決辦法有可以與行為人協商要求其停止暴力拆遷行為、并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或者向公安機關報警,請求給予行為人治安處罰;情節嚴重的,還可以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三十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中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本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
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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