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經理的職權有哪些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7 13:34:53
總經理的職權有哪些
法律分析。公司法第四十九條對股東會、董事會職權的規定,使用的是列舉法定職權后,增加一兜底條款,即“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此處的其他職權與已列舉的法定職權是并存關系。公司法對總經理職權的規定,使用的是列舉后,另款行文,“公司章程對經理職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該行文意味著公司章程規定的總經理的職權可以否定公司法對總經理職權的規定。此點差異,在實務中予以注意即可。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第五十條 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
導讀法律分析。公司法第四十九條對股東會、董事會職權的規定,使用的是列舉法定職權后,增加一兜底條款,即“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此處的其他職權與已列舉的法定職權是并存關系。公司法對總經理職權的規定,使用的是列舉后,另款行文,“公司章程對經理職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該行文意味著公司章程規定的總經理的職權可以否定公司法對總經理職權的規定。此點差異,在實務中予以注意即可。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第五十條 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
法律分析:
公司法第四十九條對股東會、董事會職權的規定,使用的是列舉法定職權后,增加一兜底條款,即“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此處的其他職權與已列舉的法定職權是并存關系。公司法對總經理職權的規定,使用的是列舉后,另款行文,“公司章程對經理職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該行文意味著公司章程規定的總經理的職權可以否定公司法對總經理職權的規定。此點差異,在實務中予以注意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第五十條 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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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的職權有哪些
法律分析。公司法第四十九條對股東會、董事會職權的規定,使用的是列舉法定職權后,增加一兜底條款,即“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此處的其他職權與已列舉的法定職權是并存關系。公司法對總經理職權的規定,使用的是列舉后,另款行文,“公司章程對經理職權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該行文意味著公司章程規定的總經理的職權可以否定公司法對總經理職權的規定。此點差異,在實務中予以注意即可。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三條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第五十條 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執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經理。執行董事的職權由公司章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