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察在著裝執行公務的時候,可以不主動出示警察證。人民警察的警服,包括警銜標志,也屬于執法的憑證。如果不穿警服執法,應當出示證件。
2、一般是2個人執法,但是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單獨執法,比如簡單的治安案件,可適用簡易程序的,可以只有一人。交通警察其實大多數情況下也是一個人執法的。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著裝管理規定》
第三條 除規定情形外,公安民警在工作時間應當著裝。
第四條 公安民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著裝:
(一)執行特殊偵查、警衛等任務或者從事秘密工作不宜著裝的;
(二)工作時間非因公外出的;
(三)女性公安民警懷孕后體型發生顯著變化的;
(四)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著裝的情形。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