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清算組。公司解散后,應當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如清算組逾期不成立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法院根據解散公司的具體情況可以指定公司的股東、董事、監事等當事人和利害關系人或其他代表組成清算組,也可選派其工作人員或有關專業人員(如執業審計師)作為清算組成員。
2、通知債權人。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3、履行清算職責。清算組應當依法嚴格履行清算職責,清理公司財產,處理與公司清算有關的未結業務,清繳稅款,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公司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代表公司參加民事訴訟等工作。
4、清算方案報確認。清算組制定出清算方案后,應當報股東會、大會或人民法院確認,有主管機關的還要報主管機關確認。
5、實施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報確認批準后,按方案實施。
6、注銷登記。公司清算結束后,清算組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大會或人民法院確認,并報送公司登記部門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司登記部門予以核準后公告。
一、企業吊銷會對法人造成什么影響
1、首先是被工商拉黑三年,三年內不得成立新公司,不得擔任其他公司的負責人。
2、企業法人不得辦社保,移民和貸款也是禁止的。
3、高消費也是禁止的,比如出行的高鐵與飛機,還有子女的出國留學教育都會受到影響。
4、銀行貸款、個人征信都會受到其影響等等一系列的限制。
二、公司吊銷需要注銷嗎
需要,所有的吊銷營業執照處罰做出并發生法律效力后,當事人應在依法履行清算責任后申請注銷登記,當事人拒不申請或者本已解散無法申請時,應由登記機關公告后予以注銷。公司吊銷,你必須要辦理注銷才行。如果吊銷不注銷,那么法定代表人會進入工商局的黑名單。但您可以吊銷后申請補辦注銷,這樣可以消除不良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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