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吊銷后債權人如何主張債權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7 11:55:33
公司被吊銷后債權人如何主張債權
法律分析:被吊銷的企業仍負有償還欠款的義務,其民事訴訟主體資格依然是存在的。如果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因怠于履行義務,導致公司主要財產、賬冊、重要文件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可以主張公司的所有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法律依據:《公司法》第185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導讀法律分析:被吊銷的企業仍負有償還欠款的義務,其民事訴訟主體資格依然是存在的。如果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因怠于履行義務,導致公司主要財產、賬冊、重要文件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可以主張公司的所有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法律依據:《公司法》第185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法律分析:被吊銷的企業仍負有償還欠款的義務,其民事訴訟主體資格依然是存在的。如果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因怠于履行義務,導致公司主要財產、賬冊、重要文件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可以主張公司的所有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法律依據:《公司法》第185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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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吊銷后債權人如何主張債權
法律分析:被吊銷的企業仍負有償還欠款的義務,其民事訴訟主體資格依然是存在的。如果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因怠于履行義務,導致公司主要財產、賬冊、重要文件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可以主張公司的所有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法律依據:《公司法》第185條,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