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專用權期限有十年。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商標注冊有效期為十年,且計算時間為核準注冊之日。如期滿需要繼續使用該商標的,應當在期滿前一年內,最遲半年內,依法辦理相應續展手續。
根據商標法第三十八條,“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六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寬展期滿仍未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續展注冊經核準后,予以公告?!?也就是說,商標續展注冊申請自商標有效期滿前六個月至有效期滿后的六個月內均可以提出,商標局均予以接受。
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范圍包括
一、注冊的保護以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如果人實際使用的商品與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僅不能有效保護自身的商標專用權,而且也有可能帶來三種后果:
1、是超出核定商品范圍使用注冊商標,構成冒充注冊商標的違法行為。
2、是因連續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導致注冊商標被撤銷。
3、是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圍(與核定使用的商品類似的除外)使用注冊商標,構成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二、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保護以核準注冊的商標為限。
如果商標注冊人實際使用的商標與核準注冊的商標不一致,不僅自身的商標專用權得不到有效保護,而且還有可能帶來四種后果:
1、是構成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其組合的違法行為。
2、是在自行改變的商標與核準注冊的商標有明顯區別,同時又標明注冊標記的情況下,構成冒充注冊商標的違法行為。
3、是若改變后的商標同他人的注冊商標近似,會構成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4、是因連續三年不使用,導致注冊商標被撤銷。
《商標法》第五十六條
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
侵犯商標專用權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一、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包括:
1、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2、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專門用于制造侵權商標、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3、處以非法經營額三倍以下的罰款;非法經營額無法計算的,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二、民事處罰
民事處罰包括:
1、立即停止侵權;
2、賠償商標專用權人因被侵犯商標專用權遭受的損失(數額為:侵犯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行為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侵權所遭受的損失,包括被侵害的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侵權人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人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三、刑事處罰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有下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個商標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
(2)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
(3)銷售明知是偽冒注冊商標的商品。
《商標法》第六十條
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九條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 該內容由 覃濤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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