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三部分構成:基數+月薪天數+加班工時。
一、基數確定
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為勞動者所在崗位相對應的正常出勤月工資,不包括年終獎,上下班交通補貼、工作餐補貼、住房補貼,中夜班津貼、夏季高溫津貼、加班工資等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二、月計薪天數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學習園地
加班的日工資計算=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
加班的小時工資計算=加班工資計算基數÷(21.75×8)
三、各類工時
加班制度/加班時間標準工時制綜合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
工作日按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的150%支付勞動報酬。周期內與標準工時比較后多出的小時數(扣除法定假已按300%支付報酬的工作時間),按150%支付勞動報酬。
休息日不能安排補休的,按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勞動報酬。
法定節假日按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勞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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