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規定,在法定休息日、節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時至14時、18時至次日8時,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進行產生噪聲的裝修等擾民作業。在這一條規定中也就說明了各位裝修業主在進行裝修的時候,在法定的節日以及休息天的時候全天是不能進行裝修施工的,并且在平常的工作日當中不能在12點和18時點以后進行裝修施工。另外,在高考期間不能進行裝修施工,由于高考期間有很多學生都在家中復習高考資料,已準備進行高考準備,所以在高考期間是不能進行裝修施工的,如果需要進行裝修施工,那么也只能進行沒有噪音污染的裝修工程項目,比如說貼墻紙或者是粉刷之類的裝修工程項目,而不能進行切瓷磚,轉孔等等高噪音的裝修項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五條 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工業企業,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減輕噪聲對周圍生活環境的影響。
第三十條 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筑施工作業,但搶修、搶險作業和因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必須有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前款規定的夜間作業,必須公告附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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