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行為是違反勞動法規定的。建議去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還有就是:,第一、如公司沒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補繳社保的。社保包括五險就是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和生育保險。,第二、如公司沒有簽合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第三、如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還要承擔賠償金的,賠償金的標準是經濟補償的兩倍,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公司還要支付失業保險金的。,第五、如果公司有加班行為,還要按法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以及加付賠償金的。,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資,還應足額支付工資以及加倍支付賠償金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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