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撫養權判決后,當事人對判決結果有異議,需申請再審,否則法院不受理起訴申請。法院判決子女歸女方的情形包括孩子年齡、母親的哺乳和照顧能力、父母的撫養條件、男方的過錯行為以及孩子的生活習慣等因素。8周歲以上的孩子一般隨意隨母親生活。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撫養權判決多久可重新起訴
民事訴訟法規定,撫養權判決后生效后,當事人對判決結果有異議的,當事人又起訴的,法院會告知當事人申請再審,不受理起訴申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對下列起訴,分別情形,予以處理:
(一)依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屬于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訴訟;
(二)依照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三)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處理的爭議,告知原告向有關機關申請解決;
(四)對不屬于本院管轄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對判決、裁定、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當事人又起訴的,告知原告申請再審,但人民法院準許撤訴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規定,在一定期限內不得起訴的案件,在不得起訴的期限內起訴的,不予受理;
(七)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二、法院判決子女歸女方的情形
第一、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這主要考慮孩子尚處在幼兒期,需要母親的哺乳,母親更能給孩子體貼和照顧。
第二、孩子雖然兩周歲以上了,女方已做絕育手術,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齡與女方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如果離婚后改為隨父親生活對其生活習慣改變較大且影響其成長的,孩子判歸女方可能性較大。
第四、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于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比如,有證據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第五,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洶酒等惡習等??紤]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第六,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第七,8周歲以上的孩子隨意隨母親生活的。
結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對于撫養權判決后又起訴的情況,法院將告知當事人申請再審并不受理起訴申請。此外,根據法院判決子女歸女方的情形,一般來說,兩周歲以內的子女會隨母親生活,而8周歲以上的子女則可以隨意隨母親生活。其他情況下,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的因素包括母親的哺乳能力、孩子一直隨母親生活、男方有過錯行為等。綜合考慮各方面條件,法院將根據情況做出判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章 收養 第三節 收養關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條 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不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章 收養 第一節 收養關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六條 監護人送養孤兒的,應當征得有撫養義務的人同意。有撫養義務的人不同意送養、監護人不愿意繼續履行監護職責的,應當依照本法第一編的規定另行確定監護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章 收養 第三節 收養關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條 收養關系解除后,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因養子女成年后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撫養費。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撫養費;但是,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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