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員虐待兒童,情節嚴重的,量刑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對未成年人兒童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虐待老人判幾年不贍養老人違法嗎
不贍養老人違法,虐待老人,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老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對老年人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虐童案能否不公開審理
虐童案不能不公開審理。虐童主要分為下列兩種情形:
1、如果是監護人或家庭成員虐待兒童的,有可能觸犯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如果是社會人員虐待兒童,有可能構成規定的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父母可以和自己的未成年子女斷絕關系嗎
父母不可以和未成年子女斷絕關系,父母子女之間的關系不是父母可以任意解除的。父母放棄其監護職責,不履行法定義務,情節嚴重的構成遺棄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對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條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被害人沒有能力告訴,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無法告訴的除外。
第二百六十條之一
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一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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