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被委托人也就是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而委托人一般是出于一些原因而需要他人為自己辦理事務的人,比如常見的在民事訴訟中,委托人一般是陷入糾紛的具體當事人,而被委托人也就是受托人是律師。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在民商事交易中比較常見。如實難以區分,建議將被委托人稱為受托人比較容易區分。受托人在具體執行事務時需要遵守親自履行原則,特殊情況下可以進行轉委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條 委托人可以特別委托受托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處理一切事務。
第九百二十一條 委托人應當預付處理委托事務的費用。受托人為處理委托事務墊付的必要費用,委托人應當償還該費用并支付利息。
第九百二十二條 受托人應當按照委托人的指示處理委托事務。需要變更委托人指示的,應當經委托人同意;因情況緊急,難以和委托人取得聯系的,受托人應當妥善處理委托事務,但是事后應當將該情況及時報告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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