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數額的計算方式主要有二:
一為重置價值,即在市場上購買同質同量財物所需的貨幣量;
二為折舊價值,即按一定的折舊率計算得出的財物價值。原則上應依行為人拒不退還、拒不交出之時的重置價值確定行為對象價值。
侵占罪的起點數額應參照適用盜竊罪的起點數額為宜,據最近有關司法解釋,盜竊罪的數額較大為1000—3000元,侵占罪也還是會根據侵占的數額進行判決。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一、侵占罪經濟罪的累犯應該怎么處罰
侵占罪經濟罪的累犯的處罰標準:
1、將代為保管的別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2、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3、將別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按規定處罰。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二、侵占罪都有哪些立案標準和量刑標準
侵占罪立案標準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
犯罪對象為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和埋藏物。
侵占罪的量刑是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
將代為保管的他人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退還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將他人的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本條罪,告訴的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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