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成年后家長沒有撫養權,但對喪失勞動能力、尚在讀的、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成年子女仍有撫養權。
一、繼子女有沒有贍養繼父母的義務
繼子女有沒有贍養繼父母的義務需根據具體情況決定:
1、如果繼父母對繼子女履行照顧、撫養、教育等義務的,則繼子女應贍養繼父母;
2、如果繼父母對繼子女沒有盡到相關撫養義務的,繼子女可以選擇不贍養。
不盡贍養義務的法律后果是:
3、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4、一般來說,子女成年獨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質和生活上不再有撫養義務。但是,對以下情況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負擔時,父母有教育撫養的義務:
(1)喪失勞動能力或喪失部分勞動能力,其收入不足于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5、當父母不履行義務時,未成年子女有向父母追索撫養費的權利。因迫索撫養費而發生的糾紛,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訴訟程序處理。對拒絕撫養、情節惡劣,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父母是否需要給成年子女帶成年子女的撫養費
“撫養費”,顧名思義,是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所必須的費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內容。根據我國法律相關規定,對于已成年子女,父母一般不需要繼續支付撫養費,但是已成年子女尚未獨立生活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父母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讀的;(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三、子女成年后父母有撫養權嗎
子女成年后父母一般就沒有撫養權了,但是子女尚未獨立生活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除外。例如,子女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子女尚在接受義務教育的;子女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等情形。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四十一條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認定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