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當事人一方不出庭怎么辦?
離婚案件被告不到庭的情況大致分為兩類:
一是被告因下落不明,無法通知其到庭。
二是被告有明確的地址,又通知了本人,本人因種種原因不出庭應訴。
對第一種情況,用公告送達加缺席審理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對第二種情況,被告既不愿意出庭應訴,又不向人民法院出具書面的離婚意見,可以用缺席判決的方式解決。
在被告不出庭的情況下,如果原告有充分的證據表明雙方感情確已破裂,法院可以判決離婚。
但是如果無法證明感情破裂,對方又沒有到場表達愿意離婚的態度,法院一般是不會判決離婚的。
民法典起訴離婚對方不出庭怎樣處理,離婚起訴后對方不出庭怎么辦
夫妻一方起訴離婚,對方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決。在離婚案件中,對方不出庭,人民法院也是可以開庭審理,然后判決缺席的,如果非要對方出庭,人民法院還可以通過拘傳的方式,讓對方到庭參加離婚訴訟。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缺席審判被告經傳票傳喚,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離婚案當事人可以不出庭嗎
離婚當事人一般不可以不出庭,因為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如果不是確因本人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都必須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離婚案當事人可以不出庭嗎
離婚當事人一般不可以不出庭,因為離婚案件的當事人如果不是確因本人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都必須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民間借貸被起訴不出庭怎么辦,起訴被告不出庭怎么辦
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在開庭時,如果被告人不出庭的問題,假若原告出示的證據確實充分、闡述的事實清楚,法院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缺席判決。
如果證據不確鑿或其他的原因,法庭可以宣布改期開庭或者要求原告補充證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規定:“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志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該內容由 董國賓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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