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開庭需要出庭的人員如下:
1、如果通過訴訟離婚,夫妻雙方必須出庭;
2、如果當事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庭,只能由代理人出庭;
3、如果證人在財產分割和感情破裂方面存在,也可以讓證人出庭作證,為自己的申請增加證據。
訴訟離婚是離婚的重要途徑之一,訴訟離婚一般由一方向法院提起,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就離婚問題無法達成協議的情形。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二條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第一百四十三條 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被告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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