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實習生跟員工沒有什么不同,只要勞動者付出了勞動,用人單位支付了勞動報酬,就是建立了勞動關系,而建立了勞動關系,就必須訂立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一般的實習期都是長于一個月的,因此按照上述規定,公司必須和實習生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法律分析:
1、不簽訂勞動合同對勞動者有什么壞處?
1)勞動合同是勞動關系的主要證明,若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難以證明勞動關系,沒有保障。
2)因為沒有勞動合同約定期限,在未超過一年,未形成無固定期限勞動關系前,單位可以隨時單方終止勞動合同。
3)沒有勞動合同對崗位、工資、工作時間、待遇等勞動關系的主要權利義務進行約定,雙會很容易就此發生糾紛。
2、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獲得哪些補償
1)不簽勞動勞動合同的一年內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2)不簽訂勞動合同超過一年的,視為單位之間有無固定期限勞動關系。
處理方式:
遇到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時該怎么辦?
1、提出要求,要求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2、若單位不簽訂的,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沒有勞動合同如何證明存在勞動關系?
關于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規定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同時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于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
只要符合以上三個條件即是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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