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強制執行拘留的時間,依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拒不執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被執行人,人民法院可以予以司法拘留,不超過15日為限。司法拘留法律沒有規定次數限制。但司法慣例認為,同一行為一般只給予一次司法拘留。如拒不執行生效法律文書,沒有新的情節,法院一般不再司法拘留,但是刑法上有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一、出交通事故沒錢賠要坐牢嗎
不會,坐牢是刑事責任,賠錢是民事責任。兩者是不同的訴訟程序。但是,如果有能力償還不償還且隱匿隱瞞財產情況的話,兩次拘留以上,就有承擔刑事責任可能了?!?p>交通事故沒錢賠償不會坐牢,坐牢是因為要承擔刑事責任而判的,賠錢是民事責任。不能相互替代的。在現實生活中任何時候發現他的財產都可要求強制執行。首先,如果生效法律文書,義務人不予執行,則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第二,對于被執行人無可供執行財產,可法院會中止執行,待對方有執行能力,可以恢復執行。第三,對于拒不執行法院裁決行為,會有被司法拘留甚至涉嫌拒不執行生效民事裁判文書罪。第四,不要擔心,這種情況就好像銀行的死賬壞賬,但是,只要他有勞動能力,就可以追究其履行法律文書。
二、一般拒不執行多長時間拘留
一般在十天至十五天,最長不超過37天。
人民法院在執行判決、裁定過程中,對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人,可以先行司法拘留。認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人的行為已構度成犯罪的,應當將案件依法移送行為發生地的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根據法律規定,拒不執行判決、裁定人的行為已構成犯罪的,應當將案件依法移送答行為發生地的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三、不執行法院判決有什么后果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的,可以予以15日以下的拘留。情節嚴重的,還會構成犯罪,要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強制執行時,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自己義務部分的財產。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
1、人民法院有權向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情況,有權凍結、劃撥被執行人的存款。
2、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
3、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在采取后兩項措施時,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費用。
不履行法院已生效的判決、裁定,不僅僅只是一個強制執行的問題。按照我國法律規定,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的,可以予以15日以下的拘留。情節嚴重的,還會構成犯罪,要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法院強制執行拘留期限是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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