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為不定期勞動關系,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在一個月之內想要直接走因為法律規定,用人單位需要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所以如果在一月內想要辭職,是需要提前告知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一、沒有簽勞動合同公司怎么賠償?
根據法律規定,公司與職工建立勞動關系后,需要一份連續一個月的書面勞動合同。如果公司沒有與工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則需要向工人支付雙倍的工資。從有關規定來看,一般是從建立用工關系的第二個月開始支付雙倍工資,但最多可以支付11個月的雙倍工資。
1、我們應該給那些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雇員雙倍的工資;
2、對未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給予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書面書面勞動合同的,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的最低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書面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書面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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