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再審是為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對案件重新進行的審理。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調解書,不得申請再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二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關系的判決、調解書,不得申請再審。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