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和侵權賠償可兼得,若工傷由第三方造成,可向第三方索要侵權賠償。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侵害他人應賠償醫療、護理、交通等費用,誤工減少的收入,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賠償金,以及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分析
工傷賠償和侵權賠償符合一定條件的可以兼得,如該工傷為第三人造成的,則可以向第三人申請侵權賠償。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拓展延伸
工傷賠償與侵權賠償的權利是否重疊?
工傷賠償和侵權賠償的權利在某些情況下可能存在重疊。工傷賠償是指雇主根據勞動法規定,在工作場所發生事故導致員工受傷或患病時提供的一種經濟補償。而侵權賠償是指在他人的過失或違法行為導致個人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時,受害人可以向侵權人要求經濟補償。在某些情況下,工傷事故可能是由他人的過失或違法行為引起的,這時候受傷員工可能有權同時提起工傷賠償和侵權賠償的訴訟。然而,具體情況需要根據法律規定和案件事實來判斷,建議咨詢專業律師以獲取具體指導。
結語
工傷賠償和侵權賠償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同時獲得,但需滿足一定條件。根據我國法律規定,侵權賠償應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治療和康復支出,以及誤工減少的收入。殘疾還需賠償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死亡還需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工傷賠償和侵權賠償權利可能有重疊,但具體情況需根據法律規定和案件事實判斷,建議咨詢專業律師獲取具體指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三條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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