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法院判決離婚后,不服再上訴有如下后果:
1、若二審法院認定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二審法院查清事實的,應當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
2、若二審法院認定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
一、中國裁判文書網什么情況下撤下判決書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二、二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生效判決是一審還是二審
維持原判是一審生效。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以判決、裁定方式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錯誤的,以判決、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原審人民法院對發回重審的案件作出判決后,當事人提起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不得再次發回重審。
三、行政訴訟案件的種類有哪些
當事人不服一審行政判決依法上訴,二審法院經過審理后會根據案件情況作出不同種類的判決或裁定,現簡要歸納如下: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的,判決或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作出改判、撤銷或者變更判決。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發回原審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四、原判決存在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撤銷原判決,發回重審。五、一審不予立案或裁定駁回起訴確有錯誤的,裁定撤銷原裁定,指令依法立案或繼續審理。六、原審判決遺漏了必須參加訴訟的當事人或者訴訟請求的,裁定撤銷原審判決,發回重審。七、判決駁回行政賠償請求,適用于原審判決遺漏行政賠償請求,第二審法院經審查認為依法不應當予以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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