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感情破裂,通過起訴離婚確定子女撫養費后,雙方就要按判決執行,支付一定數額的子女撫養費。所以,法院判決后,很多人以為不能請求增加子女撫養費。不過,是否可以增加子女撫養費要先確定當前的規定。
按規定,經法院判決確定子女撫養費后,在有必要時可以超過原定的子女撫養費數額。
并且,有下列情形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可以請求增加子女撫養費:
1、原定的子女撫養費數額已經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這點要根據當地的經濟水平來確定;
2、被撫養的子女因患病、上學、實際需要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要求增加的。
另外,不管是經法院判決確定的子女撫養費,還是通過父母雙方協商確定的數額,若是出現有以上的情況,子女有必要的都可以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從而增加子女撫養費。
而且,請求增加子女撫養費時可以按照以下處理:
1、根據夫妻離婚時,離婚協議書、法院離婚調解書,或離婚判決書中的子女撫養費給付條款協商;
2、另行提起給付訴訟要求增加子女撫養費。
當然,離婚后,一些父或母被要求增加子女撫養費,因為已經接受了法院的判決,所以可能會不愿意。若是對方有能力增加但是拒絕的,那么被撫養人子女們可以積極去法院提起訴訟處理。
一、離婚不滿意撫養費可以上訴嗎
(一)撫養費的給付辦法,可依父母的職業情況而定,原則上應定期給付。
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一方,在下列條件出現時,可以和另一方協商減免撫養費,協商不成,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裁決。
(1)喪失勞動能力或者失去經濟來源,確有困難無力支付,且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確有撫養能力的;
(2)收入明顯下降,暫時無力按原來的協議或者判決履行支付義務;
(3)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等,確無撫養能力的;
(4)確有困難無力支付,而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再婚,其配偶愿意承擔子女撫養費的一部分或者全部的。
(二)子女要求增加撫養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養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4)其他正當理由如給付一方收入明顯增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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