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時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
我國《婚姻法》第37條第2款規定: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十八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二、應該如何要求增加撫養費?
法律上是支持在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或子女發生困難時,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
也就是說,夫妻雙方當初離婚協議對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安排,并不妨礙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請求;對于法院的離婚調解書或離婚判決,同樣不存在不妨礙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或子女在必要時向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父母雙方對于增加撫養費的請求,首先可以選擇協商解決。父母雙方對于增加撫養費的請求,可以溝通子女目前的學習生活狀況,說明給付撫養費太低給孩子造成的不利影響。根據夫妻離婚時,離婚協議書、法院離婚調解書,或離婚判決書中的孩子撫養費給付條款協商。
當協商不成時,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增加子女撫養費??扇绻x擇起訴方式解決的話,需要起草“增加撫養費起訴書(狀)”。通常來說,增加撫養費起訴書(狀)為格式文件,主要內容包括父母個人信息、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等部分,其中“事實與理由”最重要,可以根據以上列出的法定條件敘述事實和理由,而且一定要充分詳實,有理有據,這是獲得增加撫養費關鍵所在。
上述內容是對何時可以要求增加撫養費以及應該如何要求增加撫養費等問題的詳細描述,希望能夠幫助您解決您所遇到的增加撫養費的問題。生活中總是充滿了變數,人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斷發生變化,因此也就容易出現夫妻離婚時所判定的撫養費數額遠遠不足以維持孩子的正常生活,或者是如果孩子生了大病,原有的撫養費遠遠不夠孩子看病治病的情況。如果您遇到了類似的情況,您可以要求對方增加撫養費,如果對方拒不同意,您可以為此起訴到法院,來爭取孩子的合法權益。在此過程中,如果您遇到了什么難題,建議您咨詢婚姻方面的專家律師尋求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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