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上法院起訴離婚雙方都不去的結果:人民法院或按照撤訴處理。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原告經人民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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