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離婚后,不和子女生活的一方應根據收入狀況支付撫養費,撫養費數額根據子女實際需要、父母負擔能力和當地生活水平確定,有特殊情況可適當調整,撫養費應定期給付,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成年子女若無獨立生活能力,父母有支付能力時仍需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法律分析
對子女的撫養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不直接撫養的一方應當支付相應的撫養費,履行自己的法定義務。撫養費主要確定的方式是結合當地的生活和數額標準,同時結合雙方的生活條件判定的;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①子女的實際需要;②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離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①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這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缮暾埛ㄔ赫{查令來調查。②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①確定。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③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尚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給付能力的,仍應負擔必要的撫育費: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結語
根據法律規定,對子女的撫養是父母的法定義務。不直接撫養的一方應支付相應的撫養費。撫養費的確定需結合當地生活和數額標準,考慮子女實際需要、父母負擔能力和當地生活水平。離婚后,收入狀況分為有固定收入和無固定收入兩種情況。特殊情況如子女患病或殘疾,可適當增加撫養費。撫養費應定期給付,可一次性給付。對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的一方,可用其財物折抵撫養費。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對未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若具備特定條件,父母仍應負擔必要的撫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贍養與扶養 第二十四條 贍養人、扶養人不履行贍養、扶養義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扶養人所在單位應當督促其履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2020修訂):第六章 政府保護 第九十五條 民政部門進行收養評估后,可以依法將其長期監護的未成年人交由符合條件的申請人收養。收養關系成立后,民政部門與未成年人的監護關系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贍養與扶養 第二十條 經老年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贍養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所在單位監督協議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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