獲得工傷賠償需要以下程序:
1、工傷認定程序。從單位或者個人申請之日起,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15日內對材料進行審查,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20日內送達。按規定期限在線計算95天;
2、勞動能力鑒定程序。經治療傷情穩定后方可進行鑒定,一般需在受傷后6個月左右,60天內作出鑒定結論,共240天;
3、工傷待遇審查程序。勞動部門審核一個月左右。
因此,從單位或個人申請之日起一年左右獲得工傷賠償。
一、工傷賠償金多久到賬
工傷賠償金一般6-12個月到賬,可以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查詢。正常情況之下,繳納過工傷保險的,職工在工傷醫療終結后,由單位憑其《工傷認定書》、醫療單據以及相關資料送社保部門申報工傷待遇。一般是從單位或者是個人申請那天開始算起,勞動部門十五天之內審核材料,六十天之內內作出工傷認定,二十天之內送達。
申請人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聘用合同文本復印件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人事關系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符合要求,屬于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管轄范圍且在受理時限內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后,應當在15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收到申請人提交的全部補正材料后,應當在15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決定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受理決定書》。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工傷認定申請不予受理決定書》。
二、通常工傷傷殘鑒定多久出
工傷傷殘鑒定一般六十天以內會進行出具。
傷殘鑒定要在受傷職工傷情穩定或停工留薪期滿后,及時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根據《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第九條,申請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及時組織鑒定,并在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傷情復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可以延長30日。工傷職工因故不能按時參加鑒定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同意,可以調整現場鑒定的時間,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相應順延。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在作出鑒定結論之日起20日內將鑒定結論及時送達工傷職工及其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對初次鑒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鑒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省一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再次鑒定。
自最終勞動能力鑒定報告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傷職工、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復查鑒定。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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