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遺囑的法律效力并不需要通過公證而成立,換言之,公證與否并不是遺囑法律效力成立的法定要件,沒有經過公證的遺囑,只要符合法定要件也是有法律效力的,自己寫的遺囑要親自寫,首先要求遺囑人有行為能力,且遺囑是其真實意思表示,遺囑中處分的財產為其個人財產,并且沒有剝奪無勞動能力且無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在遺囑符合上述法定要件的情況下,那么遺囑就算沒有進行公證也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條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并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
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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