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入失信名單的后果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8 10:43:27
納入失信名單的后果
納入失信名單的后果。1、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將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2、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可能被限制出境。3、執行法院會將公司信息向征信機構通報,并由征信機構在其征信系統中記錄。4、公司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將受到信用懲戒。失信人的強制執行方式。1、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2、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3、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股票等財產。4、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車輛等動產。5、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應收賬款等財產。6、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土地、房產等不動產。7、強制被申請執行人返還特定的財物。
導讀納入失信名單的后果。1、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將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2、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可能被限制出境。3、執行法院會將公司信息向征信機構通報,并由征信機構在其征信系統中記錄。4、公司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將受到信用懲戒。失信人的強制執行方式。1、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2、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3、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股票等財產。4、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車輛等動產。5、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應收賬款等財產。6、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土地、房產等不動產。7、強制被申請執行人返還特定的財物。
納入失信名單的后果:
1、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將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2、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可能被限制出境;
3、執行法院會將公司信息向征信機構通報,并由征信機構在其征信系統中記錄;
4、公司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將受到信用懲戒。
失信人的強制執行方式:
1、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2、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3、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股票等財產;
4、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車輛等動產;
5、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應收賬款等財產;
6、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土地、房產等不動產;
7、強制被申請執行人返還特定的財物;
8、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
9、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
10、限制出入境等。
綜上所述,失信人限制期限有二年。如果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三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據本規定第一條第一項的規定將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擔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凍結等措施的財產足以清償生效法律文書確定債務的;
(三)被執行人履行順序在后,對其依法不應強制執行的;
(四)其他不屬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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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入失信名單的后果
納入失信名單的后果。1、公司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將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2、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者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可能被限制出境。3、執行法院會將公司信息向征信機構通報,并由征信機構在其征信系統中記錄。4、公司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將受到信用懲戒。失信人的強制執行方式。1、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2、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3、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股票等財產。4、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車輛等動產。5、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應收賬款等財產。6、強制執行被申請執行人的土地、房產等不動產。7、強制被申請執行人返還特定的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