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兼職的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一般沒有三倍工資。
1、因為兼職不屬于勞動關系,國家法定節假日工資三倍工資指的是如果勞動者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的,額外再支付300%工資作為加班費,不包括應該支付的那一倍工資。
2、法定節假日視為出勤,無論是否上班,都應該正常的計算一倍工資。
員工發現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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