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
相關法律規定:《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2、社保辦理需要的材料具體如下: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核準執業或成立證件;
(2)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代碼證;
(3)地稅登記證;
(4)私營企業如相關證件無法清楚地認定其單位性質,應補報能證明其私營性質的相關資料(如:工商部門的證明、國稅登記證、驗資報告等)。
(5)事業單位應附有關事業單位成立的文件批復。
(6)駐地辦事處應附總公司或總機構的授權書。
附報資料:新參保職工身分證復印件(戶口不在本市的職工還需提供戶口或者暫住證復印件)
以上證件同時需要原件及復印件,到所在社保經辦機構辦理。
一、社會保險費可以減免嗎?
1、社會保險費不可以減免
根據《社會保險征管條例》
第十二條繳費單位和繳費個人應當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繳費個人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社會保險費不得減免。
2、參保單位應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準其繳費申報后的3日內以貨幣形式全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社會保險費繳納方式大致可以分為三類:
(1)到自身開戶銀行繳納;
(2)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支票或現金形式繳納;
(3)與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約定的其他方式。
參保單位和參保個人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采取不同的繳費方式。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