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是欠錢的人,債務人是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定,在借債關系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
一、保理合同和債權轉讓合同的區別
以下是債權轉讓合同書中的債權轉讓與債務轉移的區分:
債權也是公民民事權利的一項重要內容。法律意義上所講的債和債權,含義廣泛,不能簡單地把它理解為欠錢。債是指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由此可以簡單地表述為請求特定人實施特定行為的民事權利。
債權轉讓即債權讓與,是債權人與第三人協議將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雙方法律行為。這里的債權人為轉讓人,第三人為受讓人。債權移轉在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時發生法律效力,受讓人即取代原債權人的地位而趁給新的債權人,如債務人不履行義務,新的債權人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向債務人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債務人履行義務。
債務轉移又稱為債務承擔,是指合同的債權人、債務人與第三人之間達成協議將合同債務轉移給第三人承擔。債務轉移必須三方就債務轉移達成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以上就是保理與債權轉讓的區別的答案。
二、法律上一般父債女還嗎
我國沒有“父債子償”的法律規定。
債權人與債務人是特定的人,由于負有債務的父親是特定的,其子女雖與其有血緣關系,但不是特定的債務人,對債權人當然不負有義務。因此父債子還的說法是沒有法律根據的。
但父母去世遺留的債務,子女繼承父母遺產的,應當用遺產償還債務。
三、借我錢的人現在不承認借錢這樣能不能構成詐騙罪
不構成。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使受害人陷于錯誤認識并自愿處分財產,從而騙取數額較大以上公私財物的行為。而債是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按照合同的約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義務。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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