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離婚協議需要帶些什么
來源:懂視網
責編:小OO
時間:2023-10-08 12:59:51
辦理離婚協議需要帶些什么
辦理協議離婚都要帶的東西: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財產權屬證書、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痉梢罁?;《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導讀辦理協議離婚都要帶的東西: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財產權屬證書、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痉梢罁?;《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辦理協議離婚都要帶的東西: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財產權屬證書、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
【法律依據】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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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離婚協議需要帶些什么
辦理協議離婚都要帶的東西: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財產權屬證書、結婚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是指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痉梢罁?;《婚姻登記條例》第十一條。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二)本人的結婚證;(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