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特殊膳食用食品的類別主要包括:
a)嬰幼兒配方食品
1)嬰兒配方食品
2)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
3)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
b)嬰幼兒輔助食品
1)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
2)嬰幼兒罐裝輔助食品
c)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涉及的品種除外)
d)除上述類別外的其他特殊膳食用食品(包括副食營養補充品、運動營養食品,以及其他具有相應國家標準的特殊膳食用食品)。
除上述描述的食品外,其他食品都不屬于國家嚴格監督管理的特殊食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七十四條:國家對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實行嚴格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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