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的綜合所得包括了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等。
個人所得稅是指個人通過生產經營、勞務、財產性交易等各種方式所取得的收入應繳納的稅款。綜合所得是指個人在一定時期內從各類收入來源中所得的所有收入總額,需要納稅的部分被稱為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個人所得稅的綜合所得包括如下所得項目:1. 工資、薪金所得:個人為勞務報酬所得到的收入,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等;2. 個體工商戶所得:個人自行開展經營活動從中獲得的利潤,包括生產、批發、零售、服務、手工及其他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得;3. 稿酬所得:個人以創作思想、藝術作品等方式獲得收入;4. 特許權使用費:指個人使用專利、商標、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所獲得的收入;5.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指個人獲得貸款利息、存款利息、股票分紅等投資性收入。需要注意的是,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和所得項目有關。不同的所得項目對應的稅率和征收辦法也不同。
個人所得稅中哪些所得項可以免稅?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個人所得稅中有一些所得項目是可以免稅的。比如,個人獎勵性醫療補助、住房公積金補貼、退役軍人恢復工作補助等都可以免稅。此外,個人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時還可以進行各種扣除,比如子女教育、贍養老人等專項扣除。個人所得稅如何申報?個人所得稅可以通過電子申報或者紙質申報的方式進行。電子申報需要首先在國家稅務總局網上辦稅服務廳進行實名認證,并下載安裝《辦稅APP》。然后,根據操作界面輸入相關信息并上傳所需文件即可完成電子申報。紙質申報可以在當地稅務部門領取并填寫相應的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申報表,再將申報表和相關證件原件一起提交至稅務機關辦理。
個人所得稅的綜合所得包括了工資、薪金、個體工商戶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利息、股息、紅利所得等。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需要注意不同的所得項目所對應的稅率和征收辦法,同時也要了解個人所得稅免稅項目和扣除標準等相關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 第十一條 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按年計算個人所得稅;需要辦理匯算清繳的,應當在取得所得的 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內 辦理匯算清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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