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安機關一般會將拘留期限通知家屬,但是被拘留者從拘留所出來一般不會通知家人,當事人可以自行告知家人。
法律依據:
《拘留所條例》 第三十條 被拘留人拘留期滿,拘留所應當按時解除拘留,發給解除拘留證明書,并返還代為保管的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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