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欠條是當事人雙方在經濟往來中以某種經濟結算的方式產生的一種債務關系,比如買賣、損害賠償、勞務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 債權人 出具的一種結算事實依據。. 所謂欠條的有效期在法律意義上的表達應當是欠條的訴訟時效問題。欠款人出具欠條時,權利人就已經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害;從出具欠條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權利人應當在欠款人出具欠條之日起三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借條是借款人拒絕履行義務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期三年。超過三年,債權人的債權將不再受到法律的保護,喪失在訴訟中的勝訴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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