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監管涉及多個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監管,衛生部、農業部、國家質檢總局、國家工商總局、國家藥監局等負責不同環節的監管。衛生部還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重大事故的處理。其他部門如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等也有相關職責。
法律分析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對餐飲服務環節進行監管。衛生部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農業部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國家質檢總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和進出口食品安全的監管;國家工商總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國家藥監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同時,衛生部還要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也有相關職責,如生豬屠宰歸商務部管。
拓展延伸
食品安全法中規定,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歸屬問題解析
食品安全法明確規定,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由多個主體共同承擔。首先,餐飲服務經營者是主要責任人,應確保食品安全從采購、儲存、加工、制作到銷售的全過程。其次,食品生產經營者應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原料和食品,確保食品的質量和安全。同時,監管部門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市場監管部門有責任加強對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督和執法檢查,確保各方遵守法律法規。消費者也應自覺維護自身權益,選擇合法合規的餐飲服務場所就餐。只有各方共同努力,才能確保餐飲服務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得到有效履行,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
結語
加強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責任,關系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各部門要積極履行監管職責,確保食品從采購到銷售全過程的安全。餐飲服務經營者應自覺承擔主要責任,提供安全的食品。消費者應選擇合法合規的餐飲場所就餐。只有共同努力,才能確保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眾的健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風險評估結果和食品安全狀況等,確定監督管理的重點、方式和頻次,實施風險分級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本級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農業行政等部門制定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監督管理計劃,向社會公布并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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