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二手車過戶車牌:二手車轉讓不能保留原車牌號碼。非近親屬轉讓,必須變更車牌號碼,原車牌號碼不能保留?!稒C動車登記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現在機動車所有人居住在車輛管理所管轄范圍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檢查車輛識別代碼擴展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車牌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上簽注轉讓事項,重新發放車牌、行駛證和檢驗標志。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九條 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并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
(三)機動車登記證書;
(四)機動車行駛證;
(五)屬于海關監管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
(六)屬于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事項,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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