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逾期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職工可通過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等方式獲得賠償。根據《勞動法》規定,職工可向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可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提起訴訟。根據法律規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需在勞動爭議發生后60日內提交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在60日內作出。
法律分析
如果公司在職工入職后故意逾期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可以通過以下方法獲得賠償:與公司協商;向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或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申請仲裁;依法起訴。
法律客觀:
《勞動法》
第七十九條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法》
第八十二條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拓展延伸
未簽勞動合同的法律后果及賠償責任
未簽勞動合同可能導致多種法律后果及賠償責任。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雇主應當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并在入職后30日內簽訂。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雇主可能面臨賠償責任。具體賠償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支付未簽訂合同期間的工資、加班費、社會保險費用等;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工齡和工資標準計算;承擔違約責任,如支付違約金。此外,員工也有權主張自己的權益,要求雇主履行勞動合同義務。在面臨未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建議及時咨詢專業律師,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結語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如果公司故意逾期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職工可以通過與公司協商、申請調解、申請仲裁或依法起訴等方式來獲得賠償。根據《勞動合同法》,未簽訂勞動合同可能導致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包括支付工資、加班費、社會保險費用等,還可能支付經濟補償金和承擔違約責任。在面臨未簽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建議及時咨詢專業律師,維護自身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別規定 第二節 勞務派遣 第六十五條 【勞務派遣中解除勞動合同】被派遣勞動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與勞務派遣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被派遣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用工單位可以將勞動者退回勞務派遣單位,勞務派遣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訂立 第二十一條 【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四十二條 【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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