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如果情節較輕的,且沒有造成嚴重后果的,一般會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如果被認定為打架斗毆,那么不管有沒有對其它人造成傷害,都應當被拘留,根據實際情況的不同拘留的期限也是有所不同的。
一、打架斗毆構成故意傷害罪的情況內容是什么?
1、行為人有非法故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行為的關鍵。對此應注意以下兩點:傷害行為的非法性是構成犯罪行為的前提。如果傷害行為是合法的,如正當防衛或者緊急避險過程中造成一定傷害的,則不構成犯罪;構成故意傷害的必須是他人的身體健康。
2、構成故意傷害罪的傷害程度限于輕傷、重傷、傷害致死三種情況。輕傷以下的輕微傷和一般的毆打行為,不能構成犯罪行為。至于重傷、輕傷、輕微傷區分的標準,應按照相關的規定執行。
3、故意傷害罪主體的刑事責任年齡因傷害程度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要求,致人重傷或者傷害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年齡為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致人輕傷的,則須已滿16周歲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4、對于《刑法》中明確規定以其他罪論處的故意傷害行為,應按照《刑法》有關條款定罪處罰,而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5、犯故意傷害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