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般情況下,因離婚導致一方有自殺行為的,另一方不存在法定的救助義務的話,并無法律上的責任,可能會有道德上的心理壓力。但如果存在對另一方的自殺主觀上有故意或者過失的,比如丈夫教唆或脅迫,或放任不搶救的情形,則可能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八條 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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