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
未經本人同意,擅自使用本人身份證屬于違法行為,因為身份證是作為公民的一個證明文件,如果不經過本人同意而使用身份證的話,很容易造成個人公民的信息泄露,從而達到一個嗯受到傷害的行為你本人有權利去追究冒用身份證的所帶來的違法行為。別人私自通過相關機構通過身份證查詢你的私人信息,構成侵犯個人隱私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信息,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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