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除了離婚案件,根據我國的民法規定,民事訴訟中請不請律師是個人自愿,法律沒有強制要求。請了律師的話,自己可以委托律師全權代理,自己無需出庭,當然也可以出庭。如果沒有律師,是必須自己出庭的。只有一個例外,就是離婚類的案件,不管有沒有律師,雙方當事人都要出庭。
開庭需要什么手續或者條件?
1、年滿18周歲,憑身份證進行預約。
2、可到現場進行預約登記,也可以在微信公眾號上進行預約。
3、預約成功后,在開庭當天準時到達法院,出示身份證,現在因為疫情也需要出示健康碼,登記、安檢后方可進入法院。
4、去法庭后表明自己是社會旁聽者的身份后就可以就坐了,書記員和審判長都會提醒你不可以錄音錄像,最好手機關機。
5、審判人員進入法庭以及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宣告判決、裁定、決定時,全體人員應當起立。全體人員在庭審活動中應當服從審判長或獨任審判員的指揮,尊重司法禮儀,遵守法庭紀律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訴訟代理人:
(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
(二)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
(三)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
第五十九條
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 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權委托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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