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異地可以委托律師起訴嗎
案件在異地法院管轄的,當事人可以委托律師全權代理案件的訴訟,委托律師時要出具受權委托書,以證明律師的權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九條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
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權委托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二、哪些人可以擔任法定訴訟代理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雙亡或者父母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者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沒有上述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所在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訴訟代理人,是指按照法律規定,由法院指定或受當事人委托,以當事人一方的名義,在一定權限范圍內進行訴訟活動的人。被代理的一方當事人稱為被代理人或委托人。代理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的權限稱為訴訟代理權。訴訟代理的目的在于協助當事人實現訴訟權利和履行訴訟義務。
所以異地起訴如果自己不方便處理可以直接委托給對應的律師,請律師就必然會這涉及到相應的費用問題。與律師達成一致后需要簽訂協議,要求律師代理的階段一定在協議中寫清。費用的交納方式也要明確。不過,正規、規范的大律師事務所領導層要求律師是很嚴格的,追求的是信譽,簽訂協議可適當放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五十九條委托他人代為訴訟,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授權委托書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或者上訴,必須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
僑居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從國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權委托書,必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沒有使領館的,由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外交關系的第三國駐該國的使領館證明,再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第三國使領館證明,或者由當地的愛國華僑團體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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