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立案標準為:挪用公款個人使用5千元至1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挪用公款1萬元至3萬元以上,個人進行營利活動;挪用公款個人使用1萬元至3萬元以上,超過3個月未還。省級人民檢察院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數額標準,并報備最高人民檢察院。
法律分析
5000元。挪用公款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5千元至1萬元以上,進行非法活動的.挪用公款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歸個人進行營利活動的.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在1萬元至3萬元以上,超過3個月未還的。各省級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上述數額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執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并報最高人民檢察院備案。
拓展延伸
挪用公司資金的法律責任與刑罰措施
挪用公司資金是一種嚴重的違法行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于挪用公司資金的行為,法律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和刑罰措施。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挪用公司資金屬于貪污犯罪的范疇,依法將受到刑事追究。根據挪用的金額大小和情節嚴重程度,可能面臨罰款、拘役或有期徒刑等刑罰。此外,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挪用公司資金的行為還可能面臨民事責任,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為了維護公司財產安全和經濟秩序,保護投資者和利益相關方的權益,對挪用公司資金的行為必須依法嚴懲,以起到威懾作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結語
挪用公司資金是一項嚴重的違法行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于挪用公司資金的行為,法律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和刑罰措施。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挪用公司資金屬于貪污犯罪的范疇,依法將受到刑事追究。為了維護公司財產安全和經濟秩序,保護投資者和利益相關方的權益,對挪用公司資金的行為必須依法嚴懲,以起到威懾作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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