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 不 買房 子能取出來嗎的情況用以下幾種。1、 退休 ; 2、完全 喪失勞動能力 ,并與單位終止 勞動關系 ; 3、男性年齡滿50周歲或者女性年齡滿45周歲,失業且 住房公積金 賬戶封存均滿2年; 4、在國外或者港、澳、臺地區定居; 5、戶籍遷出本市; 6、戶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請基本 養老保險 或者基本 醫療保險 關系轉移手續; 7、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8、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符合這八種情況就可以取出來。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