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總額包括,百分之十七的增值稅、百分之二十五的企業所得稅,以及萬分之五的印花稅等費用。但如果是非居民企業的,則企業所得稅的比例是百分之二十。如果是個人的,則適用百分之二十的個人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四條 企業所得稅的稅率為25%。 非居民企業取得本法第三條第三款規定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條 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