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借條但是對方不還錢時,能夠協商可盡量協商,無法協商的,債權人可以通過仲裁、訴訟的方式追討債務;申請支付令也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徑之一。
向法院起訴的訴訟時效為三年,從約定的還款之日起計算。
具體如下:
一、協商
債權到期或即將到期時,債務人暫無能力償還債務但有還款誠意的,債權人可以就履行債務的期限、方式、數額等同債務人進行磋商,敦促債務人履行債務或簽訂還款協議。如果該債權有抵押擔?;蛘哂械谌颂峁5?,債權人可與抵押人或者保證人進行協商,使抵押人以足額的抵押資產抵償債務,或者由保證人來代償債務。
二、仲裁
借條中規定雙方可以通過仲裁解決糾紛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仲裁。
流程如下:
(一)申請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向仲裁委員會遞交仲裁協議、仲裁申請書及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受理
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有仲裁協議;
2、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
3、屬于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
(三)仲裁審理作出裁決。
仲裁庭在作出裁決前,
可以先行調解。當事人自愿調解的,仲裁庭應當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作出裁決。調解達成協議的,仲裁庭應當制作調解書或者根據協議的結果制作裁決書。調解書與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訴訟
(一)起訴債務人債權人應當準備好起訴狀,借條、催款通知、轉賬記錄等相關證據,向債務人所在地法院起訴。法院受理立案后,交納訴訟費用,等待開庭。
(二)法院作出判決后,債務人仍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措施包括:
1、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
2、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收入。
3、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4、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隱匿財產的,人民法院有權發出搜查令,對被執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財產隱匿地進行搜查。
四、申請支付令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1、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2、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
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
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有借條不還錢怎么辦
有借條但對方不還錢,可以通過起訴的手段來將錢要回。法院判決強制執行后,如果對方名下沒有財產,只能等被執行人獲得新的財產或法院掌握被執行人新的財產線索后,恢復執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后,被執行人仍不能償還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有借條對方不還錢怎么辦
如果有借條對方不還錢,可以向對方追討債務。對于欠款追討有很多途徑,比如與對方進行協商要求支付,協商是最好的辦法。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師向對方發律師函。律師函可以對債務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對方及時還款,承擔違約責任等,比起司法途徑要便捷許多,但律師函沒有強制性。如果對方拒不歸還,最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后拒不歸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我國法律保護民間合法借貸關系,對于欠債人不按約定償還的,債權人可向法院起訴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不還錢有借條怎么起訴
1、去債務人所在地基層法院起訴,準備諸如身份證、借條、錢款交付記錄、追討材料、訴狀之類的材料,去起訴對方還錢。2、判決生效后,需要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執行庭的法官負責實現債權。如果借條上約定的還款期限已經到期、對方沒有還款的,可以起訴;如果未到約定的還款期限,尚不能起訴。
打了借條不還錢怎么辦
如果有借條對方不還錢,可以向對方追討債務。對于欠款追討有很多途徑,比如與對方進行協商要求支付,協商是最好的辦法。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師向對方發律師函。律師函可以對債務人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對方及時還款,承擔違約責任等,比起司法途徑要便捷許多,但律師函沒有強制性。如果對方拒不歸還,最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后拒不歸還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我國法律保護民間合法借貸關系,對于欠債人不按約定償還的,債權人可向法院起訴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有借條對方不還錢如何辦?
有借條對方不還錢,債權人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追討債務:
一、協商。債權到期或即將到期時,債務人暫無能力償還債務但有還款誠意的,債權人可以就履行債務的期限、方式、數額等同債務人進行磋商,敦促債務人履行債務或簽訂還款協議。如果該債權有抵押擔?;蛘哂械谌颂峁5?,債權人可與抵押人或者保證人進行協商,使抵押人以足額的抵押資產抵償債務,或者由保證人來代償債務。
二、訴訟。債務人欠債不還,協商索要不成,應當在訴訟時效內及時向人民法院起訴,
起訴債務人,債權人應當準備好起訴狀,欠條、催款通知等相關證據,向債務人所在地法院起訴。
勝訴后如果債務人還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三、申請支付令。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債權人請求債務人給付金錢、有價證券,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一)債權人與債務人沒有其他債務糾紛的;
(二)支付令能夠送達債務人的。申請書應當寫明請求給付金錢或者有價證券的數量和所根據的事實、證據?!?p>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債權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債權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
債務人應當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前款規定的期間不提出異議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該內容由 鄧興旺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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