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薪留職規定
停薪留職合同是指為了使特定職工有期限離崗停薪并保留職工身份,而由用人單位與該職工依法簽訂的,約定停薪留職期間雙方相互權利和義務的合同。該合同產生于20世紀80年代,只適用于原固定職工,不適用勞動合同制職工。合同有效期一般不超過二年。其內容包括:停薪留職的時間、其間的工齡計算、是否繼續享受勞保福利待遇、停薪留職人員是否應定期向原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期間職工不升級,不享受各種津貼、補貼和勞保福利待遇;因病、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可按退職辦法處理。此合同需由職工提出書面申請,經企業批準后雙方協商簽訂。職工作了停薪留職申請,卻未經企業批準就擅自離職的,企業要按違反勞動紀律來做處理。簽訂該合同的勞動者繼續保留原用人單位勞動者的身份,但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停止對勞動者工資的發放。
停薪留職是什么意思
1、停薪留職是指為了使特定職工有期限離崗停薪并保留職工身份,而由用人單位與該職工依法簽訂停薪留職協議,約定停薪留職期間雙方相互權利義務。停薪留職只適用于原固定職工,不適用勞動合同制職工。協議有效期一般不超過二年。
2、協議內容包括:停薪留職的時間、其間的工齡計算、是否繼續享受勞保福利待遇、停薪留職人員是否應定期向原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等。停薪留職期間職工不升級,不享受各種津貼、補貼和勞保福利待遇;因病、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可按退職辦法處理。
3、停薪留職需由職工提出書面申請,經企業批準后雙方協商簽訂停薪留職協議。職工作了停薪留職申請,卻未經企業批準就擅自離職的,企業要按違反勞動紀律來做處理。簽訂該協議的勞動者繼續保留原用人單位勞動者的身份,但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停止對勞動者發放工資。
相關法律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薪留職申請書怎么寫
停薪留職申請書xxx領導:本人系xxx正式職工,于x年x月參加工作,現因家中老人重病臥床無人照顧(因我是獨生女),為家里老人能夠得到良好的護理,本人決定停薪留職,停薪留職期限為x年,自x年x月x年x月。停薪留職期間的其它事項,按停薪留職協議履行。特此申請,請予以批準。此致敬禮申請人:xxxx年x月x日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該內容由 王祖軍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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